南京辩护律师事务服务咨询公司/(丁建龙)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江苏省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好刑事辩护律师、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
丁律师自1995年至2002年曾在检察院从事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各类刑事案件的公诉工作,自2002年至今一直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现任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分管刑事辩护。丁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工作应当做到《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并重。在辩护中应当着重从刑事程序法对证据要求的角度出发,运用证据法理论和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严谨的论证所指控及认定的事实是否有证据的支持以及其所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能否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善于从证据中寻找突破口,从对刑事证据体系的要求出发,组织庭审的攻防并提交有质量和份量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