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