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都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作用并加强印章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以下就相关方面做系统阐述。
一、公司印章分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1、公章,单位效力的一枚印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正式印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的使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合同等。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使用时应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财务专用章,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相关的业务,如银行结算、支票、发票等。财务章通常由财务人员管理,使用时应注意保护,防止滥用。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章,其使用范围相对狭窄,于合同文件。合同章的使用可以表明合同当事人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具有法律效力。在使用合同章时,应确保合同文本与审批版本一致,且合同主体与盖章主体相符。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全国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发票专用章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二、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刻章的委托书,到公安局登记备案的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提供登记证书和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的介绍信。
三、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个步骤是要让公众知晓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声明中应避免使用“丢失”字样。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是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办理新刻印章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指定地方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所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四、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东之间,或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等因内部管理纠纷引发的印章争夺战,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五、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电子签名章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也具有了法律效力,可以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中使用。
因此,虽然不同印章的使用场景和目的不同,但它们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真实意思表达的前提下,均具有法律效力。
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但合同章不能当公章使用,合同章除了签署合同以外,其他的用途都是无效的。
七、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印章?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不适用于: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相关文书,通常需要实物印章,以确保文件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由于涉及重大财产权益,通常需要实物印章,以防止欺诈和误解;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相关文书,由于直接影响公众利益,通常需要实物印章,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可以通过签字或盖章的方式成立,并不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两者。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以下是对该情况的具体分析:
1、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因此,即使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体现了公司的意志,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并不以盖章为条件,签字同样可以使合同成立。
3、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签字,还需满足其他法定条件,如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如果合同内容合法,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使没有盖章,合同也是有效的。
4、表见代理:如果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即使合同上没有加盖公章,该合同也是有效的。这是因为表见代理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即使没有公章,代理人的行为仍然可以被视为代表公司的行为。
为了避免可能的争议和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同时具备签字和盖章,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无误。
九、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自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十、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前提是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且加盖的印章必须真实有效,且使用印章的人员具有相应的代理权或代表权。如果印章真实且使用者有权代表分公司,那么加盖此类印章的合同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
十一、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公章、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指挥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公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若公司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公司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公司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公司承认合同的效力。项目章(指挥部章)尽量是备案章且严格管理。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若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A公司接受,则A公司通过行为承认了合同效力,即使合同未签字、盖章也已成立生效。
十二、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
3、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
4、使用有数码符号的印章;
5、同时使用多枚印章。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公司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公司公安局备案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十三、公司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公司是否仍有效力?
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并生效,合同当事人不得因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公司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人,必要时可以对该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法律风险。
十四、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公司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看尺寸。多数公司的公章尺寸为4.0公分,除了中央国家机构以外,公章直径一般小于5.0公分。如果发现公章过大或过小,应保持警惕。
十五、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十六、公司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公司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公司对印章的使用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在使用中,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十七、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专人管理即由公司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用章审批流程、登记制度,应急处理预案,避免空白使用,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交接管理等,比如财务章与法人章要分别不同人保管等。规范印章的使用,降低企业风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小型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公司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公司,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印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公司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