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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地址异常的两种方式
1. 原地址解除(适用于仍在原地址经营的情况)
条件: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且能通过该地址联系到公司。
操作步骤:
申请恢复联系:在工商局网站提交申请,声明通过原地址可重新取得联系。
准备材料:
原地址的场地使用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合同或水电费发票(证明实际经营)。
办公室图片或视频(辅助证明)。
实地核查:工商局安排上门核查,确认地址真实有效后解除异常。
2. 变更地址解除(适用于已搬迁或原地址无效的情况)
条件:公司已搬迁至新地址,或原地址无法继续使用。
操作步骤:
办理地址变更:
提交新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填写变更申请书(需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提供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提交移除申请:地址变更成功后,在工商局网站提交移除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
审核与解除:工商局审核通过后,解除地址异常状态。
二、税务异常的同步处理
若因地址失联被列入税务非正常户:
提供场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凭证,前往税务局找专管员解锁地址异常。
补缴未申报的税款(如有),并履行税务申报义务。
三、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企业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原地址解除材料:
原地址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
办公室图片或视频(可选)。
变更地址材料:
新地址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特殊情况材料:
若使用托管地址,需提供托管协议及托管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四、办理流程与时间
提交申请:通过工商局网站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
审核时间:
原地址解除:工商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实地核查,查实后5个工作日内移出异常。
变更地址解除:审核通过后立即解除异常。
结果反馈:工商局作出移出决定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更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