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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责任

李经理    2025-02-15 04:56:21    13次浏览

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负责向银行申请开证,承担支付货款的终责任,有义务在开证行付款后赎单提货。

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承担性的付款责任,只要单据相符,就必须付款。

通知行:负责将信用证准确、及时地通知给受益人,鉴别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不承担付款等其他责任。

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有权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并获取货款,需确保所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议付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的汇票和单据,在开证行拒付时,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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