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种类看,有四种分类:
一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债款人之外的第三人以信用作保证,许诺把债款的完成。物的担保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以特定工业权作为实行债款的保证;
二是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款人用自己的工业保证合同实行的。特别担保是指债款人用特定物担保的;
三是法定担保与约好担保。法定担保是指法则直接规矩的担保。约好担保是指法则没有规矩,由当事人约好的担保;
四是本担保与反担保。本担保是指担保人为主合同供应的担保。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权人供应担保时,反过来再叫债款人供应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