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在竣工验收后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了特殊建设工程具体的十二种类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