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又分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九类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即为普通化妆品。CMA/CNAS实验室开展化妆品功效试验的机构也比较多。
近年来,人们对生活品质追求不断提高,已不再简单地视化妆品为化学产品,而是对其性和功效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化妆品的保湿、美白、防晒、祛斑、抗皱、育发、染发等效果,是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所追求的基本出发点。化妆品的功效评价是一个多层面多途径的复杂体系,按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主观半定量评价和客观量化评价。主观评价以人的主观判断为标准,不需要特殊的设备和仪器,经济简便,但易受个体主观感觉差异的影响;客观评价需要通过特殊的仪器设备对皮肤、毛发等进行专业测量,主观影响因素较少,但需要购买较昂贵的专业仪器和需要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来进行。
今天我们简单分享关于保湿化妆品功效评价试验
水分子是人体内重要的物质之一,皮肤位于人体表面,是人体道屏障,当皮肤角质层水分含量较低时,容易出现干燥、紧绷、裂纹、表皮脱落、无光泽等问题,因此化妆品中的补水产品层出不穷。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化妆品的功效、性等越来越重视。
护肤类化妆品旨在保持皮肤水分,特别是皮肤外层的角质层中适当的水分,它的特点是:在保持皮肤水分平衡的同时,注意补充重要的油性成分、亲水性保湿成分及水分,使皮肤更加健康。因此,评价保湿类化妆品的保湿效果,实际上就是评价和测试化妆品对皮肤水分的保湿作用。
保湿化妆品功效评价试验主要分为:体外试验和人体试验。
体外试验一般指:体外法、主观评判法及借助各种仪器的非损伤性人体测试法(包括电子微波的、机械的、扫描电镜和光谱学方法等)体外试验相对于人体试验而言,一般不受测试者年龄、皮肤类型及皮肤老化程度等客观因素影响,结果相对客观、可靠,重现性较好,缺点是不能反映产品应用于皮肤后的真实效果。在保湿化妆品保湿评价方法中,目前国内外评价、测试保湿效果的方法很多,重量法是简单和常用的方法。
体外重量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湿剂或保湿产品的保湿能力,但不能体现在人体使用中的真实功效,同时,也忽略了皮肤本身的生理特性对水分保持的能力。在化妆品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化妆品的保湿功效对于不同人群来讲,存在一定个体差异(如年龄、性别、种族等)。此外,人体皮肤中的含水量还受疾病、气候、环境及饮食习惯等影响。近年来,随着生物物理学、光学、电子学及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科研工作者们已经开发了多种用于皮肤水分含量测定的仪器,用来评价人体皮肤的健康状况。
人体试验又称在体试验,是利用现代仪器无创性、在体、动态评价皮肤的各项指标,如皮肤的含水量、经皮失水率、皮肤粗糙程度、角质层水负荷等。
化妆品功效试验的注意事项:由于试验研究对象是人体,应注意社会、心理、伦理等问题,遵循性、科学性、伦理性原则。同一受试者应由同一检测人员完成,以减少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