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簿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组成,用于、系统、连续地记录各类经济业务。它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是保存会计数据的重要工具。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是指能够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登记账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
会计凭证种类繁多,根据填制程序和填制目的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为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而取得或填写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原始数据和会计核算的重要依据,是会计数据中有效的凭证。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凭证确认会计分录后填写的会计凭证,经核实无误后,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进行分类,作为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许多企业在凭证、账簿、申报等方面造假,达到少纳税的目的:
一、伪造帐簿、会计凭证:是指行为人按照真实帐簿、会计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帐簿、会计凭证,冒充真实帐簿、会计凭证的行为,俗称“伪造帐簿”、“伪造两个账户”。
二、帐簿、记账凭证的变更:是指行为人对帐簿、记账凭证进行变更、补正、剪接、剪切、增删或者以其他方式改变帐簿、记账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三、隐匿帐簿、会计凭证:故意转移、隐匿应当保存的帐簿、会计凭证,或者拒绝提供帐簿、会计凭证,致使税务机关难以核实计税依据的行为。
四、擅自销毁帐簿、会计凭证:是指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法定保存期内销毁正在使用或者尚未到期的帐簿、会计凭证的行为。
五、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的行为,也属于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的行为。
指在会计帐簿上填列实际支出的大量超支,以冲减实际收入、虚增成本、乱摊派费用、减少利润等具体情况
(1) 虚报原材料消耗、虚报职工薪酬、虚报财产损失等虚构业务费用。
(2) 无形资产的超额摊销、固定资产的超额折旧和其他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的费用。
(3) 不按规定划分收支和资本性支出,或者转移成本较多的,是调控的利润。
指纳税人在境外经营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未转入销售账户,而是直接转入利润,在会计帐簿上虚假登记,隐瞒或者少报收入的行为,即依照会计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而会计制度上,应税所得不入账或少入账。
具体情况包括:
(1) 对于账外业务,收入未在法定帐簿上反映或充分反映或隐匿。
(2) 会计确认收入不计入收入账户,但不结转或少结转其他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也不直接计入利润或专项资金。
(3) 取得收入时,不得将阴阳发票、收据记帐,也不得大、小记帐。
(4) 直接用收入抵减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