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锚杆孔施工
顶板锚杆孔应由外向掘进工作面逐排顺序施工,每排锚杆孔宜由中间向两帮顺序施工。
锚杆孔实际钻孔角度相对设计角度的偏差应不大于5°。
锚杆孔的间排距误差应不超过100㎜。
锚杆孔深度误差应在0㎜~30㎜范围内。
锚杆孔内的煤岩粉应吹干净。
二、锚杆安装
锚杆安装应优先采用快速安装工艺。
锚固剂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应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固剂。
当使用两卷以上不同型号的树脂锚固剂时,应按锚固剂凝固速度先快后慢的顺序,将锚固剂依次放入钻孔中,先将锚固剂推到孔底,再启动锚杆钻机搅拌树脂锚固剂。
螺母应采用机械设备紧固,需要二次紧固时,其扭矩或预紧力大小、紧固时间应在作业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
螺母安装达到规定预紧力矩后,一般不得将螺母卸下重新安装。
托板应紧贴钢带、网或巷道围岩表面,当锚杆与巷道的周边不垂直时应使用异型托板。
锚杆托板与螺母之间宜使用减摩垫圈。
网的规格、联网方式及参数应在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锚索施工
采用锚索钻机或锚杆钻机钻孔。
锚索孔深度误差应不大于100mm。
锚索宜垂直于顶板或巷道轮廓线布置,实际钻孔角度与设计角度的误差不大于10°。
锚索间排距误差不大于100mm。
安装锚索应优先使用电动或气动张拉机具,不宜使用手动式张拉机具。
安装锚索时,钢绞线应推到孔底,安装后外露钢绞线长度不宜超过300mm。
锚索施工后,应及时对锚索进行检查,锚索预紧力的值应不小于设计预紧力的90%。发现工作载荷低于预紧力时应及时进行二次张拉。
锚索钻孔中有淋水时,应采用补强措施。
四、其他施工要求
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复杂地段,应停止作业、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复杂地段应优先选用锚杆、锚索、锚注等支护形式进行支护,并适当加大支护密度,必要时应采用金属支架、支柱等进行加固。
对失效、松动等不合格的锚杆、锚索应及时补打或紧固。
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巷道,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其它支护材料作防范措施。
任何煤巷作业地点,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等不应作为起吊设备或悬挂其他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