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
1、申报、审核
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要求,按照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先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
2、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
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
3、评审
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
4、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评审结果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