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车辆公路规费注销申请表:
要求:
(1)车主名称、车牌号码、车类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有无欠费等按表要求填写;
(2)业务员签名及公司盖章;
(3)随表附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路费票据。
2. 车管部门验车:
要求:
(1)车管部门到场验车,签署技术鉴定表;
(2)挂车、半挂车车管部门验车后再由车籍中心派人监督拆解,报中心审批。
3. 报车籍中心销户:
要求:将公安部门已验车的车辆集中上报车籍中心销户,中心批准后即而销户工作完成可将有关资料交回车主。
4. 规费销户其它问题:
a) 双号不符车辆或进口车车架不符的车辆除按上述要求外,需车主提供作废金属处理证明并由车籍中心每月集中一次性派人监督拆解后报批;
b) 报废车辆需具备报废当月完费的收据;
c) 每月注销路费车辆原则上每月二十五日前将资料交牌证部办理,对因为某种原因当月交车管部门的未能验车车辆在注销资料齐全的情况交给牌证部办理延期手续(每次只能延期一个月),并应在每月25日前交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