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面不应小于6m。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塌土方法挖土。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地质、水文条件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当不设支护,其允许直立壁高度或人工边坡可按计算确定。
3.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人员上下基坑应设坡道或爬梯。
4.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5.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6.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7.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翻斗车运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