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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顺序错了,引发的重大后果!

李洪    2020-10-10 11:46:06    1066次浏览

分录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分录错误,则一切免谈;分录既定,其他的就自然会水到渠成。

分录的实务表现是记账凭证,而记账凭证是有编号的,也就是有先后顺序。

理论上,分录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来编制的。但实务中,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是一人一岗,而是身兼数职,甚至是只有出纳和会计二个人。这样就不可能按日及时做账,只能是按周、旬、半月乃至月底才集中做账。而此时手头就已经收集了很多单据了,那么,到底先做哪、后做哪呢?

方法自然很多,常见的有这几种:

一、按时间顺序

这是一种中规中矩的方法,但工作量比较大,只适用于经济业务不多的小企业。

强调:本讲座建议不要采用“收、付、转”的专用记账凭证,这只适用于收付业务很大的大中型企业。建议采用通用记账凭证。

按时间顺序来编制记账凭证的方法是:

1.把每次收到的某一业务的单据,都跟一张小的便签纸,用别针或回形针夹在一起。

2.按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通常业务发生时至少可以收到一份单证,比如、收款单、付款单、票根、银行回单等,在便签纸上标注号码(一般也就是后期的记账凭证编号了)。

3.建议顺手在纸上写出该业务的分录。

4.本笔业务涉及多张原始凭证的,本月后期再收到单据的,直接跟前面的单据夹在一起,这样就不至于把一笔业务在本期分解成几笔分录。

5.集中做账时,基本上可以按照便签的编号顺序,这样就不至于杂乱无章,而且通过便签上的草稿和正式记账,二次思考,就能增加正确率。

二、按核算模块记账

这是事务所代理记账通用的方法,特点是简化了工作量,能提高工作效率。缺点是对应关系不是很明确。

至于这几个模块,在记账凭证编号时,谁在前谁在后,则没有一定之规,而且也不能固定成模式,那样给人的感觉不太好的。通常是每期,或至少每三期要改变一下模块的顺序。不过一定要留意,这种人为变动业务顺序的,一定不能出现使资产类明细账(应收往来类除外)的余额反向,那样就成了错账,易让人觉得是假账。

所以,通常要把收款放在付款模块前;把入库放在出库模块前,以此类推。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模块:

1.收入---全额银行收款

也就是把全部是全额银行收款的销售都放在一起(附件是:销售、银行单证,送货单有无均可),只做一笔销售分录(下同):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实务中常常是这种分录

借:应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款

2.收入---全额是现金

附件:销售、收款凭证,有送货单均可(下同)

3.收入---部分银行收款,部分是欠款

附件:销售、银行单据等

4.收入---部分是现金,部分是欠款

附件:销售、收款凭证等

5.收入---全额是欠款

附件:销售等

6.采购模块

方法一:按供应商归集

方法二:按付款方式归集

7.收款---银行转账

8.收款---现金

9.付款---银行转账

10.付款---现金

11.往来:与个人的往来应该独立记账

12.缴纳税款

附件:完税凭证

13.发放工资

14.计提分配工资

15.费用报销:按报销人单独入账

一般只适用于放在最后的:

16.材料暂估入账与冲销暂估

17.计提折旧

18.摊销与预提

19.计提税费

20.领料

21.制造费用结转

22.生产成本结转

23.销售成本结转

24.计提所得税

25.结转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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