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变更,有可能涉及税种、税率等变更,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营业执照里经营范围多了有什么不好?
不会,如何缴税是以实际发生的应税业务确定的,而不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范围确定的。比如说某公司营业执照上可能同时登记仓储和零部件加工装配两项业务,但是如果实际经营中仅发生仓储业务,而未发生零部件加工装配业务,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只需缴纳营业税。
但是,登记经营范围时也不必要盲目求多,应当根据公司可能涉及的经常性业务登记,对于非经常性业务则不必登记,即便发生相关业务,也可以根据合同到税务局代开,并不影响交易处理。
而且,如果经营业务发生变化,也可以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然后到工商部门修改经营范围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