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对参加考核的企业食品检验工进行理论培训和考试。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了理论考试,以检验和巩固此次培训的成果,考核通过后,将统一办法由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颁发的国家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二、培训内容:
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检验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检验概述、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误差分析与处理、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等。
报考条件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以下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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