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港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根据《香港电讯条例》第9条除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持牌人外,任何人士如要将无线发送器输入或输出香港,必须持有由通讯事务管理局(管理局)所批给的许可证。

过境物品及航空转运货物

2.《香港电讯条例》第9A及9B条豁免属于过境物品或航空转运货物的无线发送器进/出口的许可证规定。

转运货物

3.至于其它频别的转运货物输入/输出无线发送器的牌照及许可证的规定被《香港电讯条例》第9C条订明的转运通知书安排」所取代。

过境物品指:

(a) 纯粹为带离香港而被带进香港的物品;

(b) 一直留在将其带进香港的船只之内或飞机之上的物品。

2、航空转运货物指在进口及托运出口时均是以飞机运载的转运货物,而其自输入至输出的期间一直是留在赤角香港国际机场货物转运区的。

3、转运货物指货物输入香港的目的是纯粹转口至香港以外的区域。有关货物可以不同运输方式输入及转口,例如货物以飞机带进香港后以车辆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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