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劳动者对工资构成存在疑问,尤其是绩效工资是否已经包含了加班费。本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厘清这一概念。核心结论:绩效工资与加班费性质不同,必须分别核算。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来浮动计算的劳动报酬,旨在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加班费是对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的额外补偿,是对牺牲休息时间的一种保障。两者在法律性质和计算基础上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需合法合规。 正常的工资结构应清晰分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获得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在此基础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而当劳动者被安排加班时,则必须依法另外计算并支付加班报酬。分开核算的重要性将正常出勤工资(含绩效)与加班报酬分开计算和列明,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这能确保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清晰、标准明确,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导致的劳动报酬争议。一份规范的工资条,应当明确列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各项津贴和扣除项目等。给劳动者的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关于工资构成和加班制度的条款。每月收到工资条时,注意核对加班时数与对应的加班费是否准确。如发现单位将绩效工资直接等同于或试图涵盖加班费,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依法核算。总之,合法合规的薪酬管理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正常出勤所得与加班付出的报酬,必须“分灶吃饭”,分别计算,这才是对劳动者权益最实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