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顺利履行,工程保证担保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根据项目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分别设有不同的担保产品,按产品用途分类,主要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质量保函和支付保函等。
电子保函广泛应用于各类商业合同中,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工程领域: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履约保函,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采购合同: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货物或服务。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替代形式,减轻资金压力。
履约保函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从属性与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保函通常从属于主合同,如主合同无效,履约保函一般也随之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保函具有独立性特征。独立保函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条款,如保函中明确约定见索即付等类似条款,则视为独立保函,保证人承担性的付款责任。
见索即付原则:多数履约保函采用“见索即付”原则,即受益人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后,保证人应立即支付约定的金额,无需审查基础交易的实际履行情况。
担保责任限额:履约保函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通常为保函中载明的金额。
保险公司保函的种类与功能:
种类:保险公司保函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
功能:不同类型的保函适用于不同的场景和目的,如履约保函确保工程合同的履行,预付款保函保证预付款的和归还,投标保函证明投标方的资质和信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