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应当注明检验检测依据,并使用符合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用语进行表述。 检验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关检验检测活动。 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
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由China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Mandatory Approval的英文缩写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