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子检验室条件:使用面积在60M2以上,水、电配套。分设种子样品接收 室、净度分析室、水分测定室、发芽试验室、纯度鉴定室、天平室、档案室等 。
(2)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净度分析:净度分析台、钟鼎式分样器、横格式分样器、不同孔径套筛、手持 放大镜或双目解剖镜、感量为0.1克、0.01克、0.001克和0.1毫克的电子天平; 发芽试验:发芽箱(有光照、控温范围为10~40℃)、发芽器皿、冰箱; 纯度鉴定:体视显微镜、放大镜、电泳仪电泳槽、离心机等; 水分测定:电热干燥箱、粉碎机、样品盒、干燥器及干燥剂,感量为0.001克的 电子天平。
(3)实验室基本规章制度。
(4)种子检验仪器设备照片。
(5)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产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