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定义与流程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l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等有关规定,企业拟在境外开展业务,以境内资金向境外投资必须履行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从整体流程上看,境外投资备案需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备案/核准及登记,即发改委备案/核准、商务部备案/核准、外汇局登记(移交银行办理,补登记除外),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1.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2.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外汇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取得前述两份证书之后,需要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由银行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凭证》。
企业履行以上各步骤涉及的手续后,即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工作,方可实施境外投资项目。
哪些投资活动需办理ODI备案?
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需办理ODI备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 获得境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
2. 获得境外自然资源勘探、开发特许权等权益;
3. 获得境外基础设施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4. 获得境外企业或资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5. 新建或改扩建境外固定资产;
6. 新建境外企业或向既有境外企业增加投资;
7.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权投资基金;
8. 通过协议、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