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不可以直接开病假条,但是经正规医院的医师检查后,可以为病人开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材料,而劳动者可以携带该材料去申请用人单位开病假条。
住院收据可能包含的费用有: 1、挂号费 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 疗费 即接受治 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如专家会诊的费用。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对于单位或其他个人需要调取患者病案资料做出过明确规定,如果患者本人无法自己来医院,应书写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持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经医院医务科批准,可到医院病案室查询患者的病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