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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筑企业对外投资备案ODI备案全流程代办

价格:面议 2024-11-28 07:00:01 35次浏览

在全球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迈出国门,以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不出海,就出局”已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目前已有近 9.6 万家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活跃,新成立的企业也在加速融入全球市场。为确保境外直接投资(ODI)合法合规,企业必须明晰并遵循相关备案流程及要点。

ODI备案作为中国企业出海的步,虽然不是一项极其复杂的任务,但涉及到多部门的协调与审批,仍需谨慎处理。以下是关于ODI备案的关键点解析及实践问题解答。

国家鼓励企业合法合规开展海外投资,同时也强化了对“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监管。2016 年 12 月 6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企业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非理性对外投资”的倾向,以及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等类型对外投资中潜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依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所透露的监管倾向,倘若企业存在以下境外投资行为,通常会被判定为存在异常状况,并且极有可能受到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

业务无关:投资项目业务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毫无关联。

母小子大:境外子公司投资规模远超境内母公司实力,且母公司财务状况难以支撑。

快设快出:部分投资人设立“空壳公司”专门用于境外投资,以实现境内资产迅速向境外转移。此类公司在境内无其他经营活动,成立数月即在无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投资主体在资金出境后可能通过减持或其他方式退出投资项目,达成“快设快出”目的,致使投资主体的设立成为境外投资流程中的工具。

资金来源异常:涉嫌个人非法转移资产或通过非法途径如地下钱庄操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境外投资项目划分为鼓励开展、限制开展和禁止开展三类情形。境外投资遵循“鼓励+负面清单”原则,鼓励类项目能够获得政策的扶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便属于鼓励类,项目仍然需要遵循既定的标准流程;敏感行业则依照《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 年版)》来执行;而对于限制类项目,如果具备政府合作的背景或者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明确支持,那么仍有机会通过审批。

对于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倘若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核准机关就能够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审批。

该项目属于政府间合作项目。

在核准机关就项目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驻外使馆明确表示支持该项目。

所以,建议企业紧密结合境内主营业务的实际状况,精心挑选符合政策导向的投资领域。

企业在进行ODI汇出时,必须遵循“同币种原则”,即汇出币种需与备案时登记的币种一致。若《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同时列出人民币和美元,则应以境内实际出资币种为准。

比如说:《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写的是美元,下面还有一栏写的是人民币。这种情况下应当以中方境内现金出资实际币种和金额栏目币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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