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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压力管道许可证,让您省心安心

价格:面议 2024-09-20 02:29:01 79次浏览

基本要素

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 (省级权限)

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 1 ) 特 种 设 备 制造 单 位 许 可 ( 省 级 权 限 ) 首 次 申 请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十八条

6.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五十七条

7. 实施机关:省市场监管局 (部分委托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管部 门实施)

8.审批层级:省级

9. 行使层级:省级、市级

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 受理层级:省级、设区的市级

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 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许可

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管理建议

加强自查: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重视监督: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

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技术支持:对于复杂的隐患判定,可寻求专业技术支持。

分门别类进行说明

锅炉

5.2 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锅炉,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2.1 定期检验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5.2.2 阀(爆破片)缺失。

5.2.3 热工仪表失效或控制电(气)源中断,导致无法监视、调整主要运行参数。

5.2.4 阀(爆破片)失效。

5.2.5 系统报警装置缺失或失效。

5.2.6 联锁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5.2.7 熄火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

5.2.8 运行中受压元件泄漏、液态排渣锅炉无法排渣、炉墙烧红。

5.2.9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者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运行。

5.2.10 电站锅炉主要汽水管道泄漏或锅炉范围内连接管道爆破。

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

5.5 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5.5.1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

5.5.2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错装介质。

5.5.3 充装设备设施上的紧急切断装置缺失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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