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我国的认可机构已经签署与APLAC以及ILAC的相互承认协义(MRA)。该协议的签署,为我国实验室参与国际活动建立了一条“高速公路”。实验室在获得CNAS的认可之后,便可以利用这条途径通向协议的其他签署方,从而得到更广泛的承认。这样既可以增加我国实验室与国际同行间的交流,也可以通过利用互认协义降低成本的优势吸引更多的实验室顾客。
ISO17025标准主要包括:定义、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人员、设施和环境、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校准和检测方法、样品管理、记录、证书和报告、校准或检测的分包、外部协助和供给、投诉等内容。该标准中核心内容为设备和标准物质、量值溯源和校准、校准和检测方法、样品管理,这些内容重点是评价实验室校准或检测能力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ISO17025实验室检测标准是: 本实验室使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实验室执行标准的有效性负责。对检测方法的管理执行《检测工作控制管理程序》。
1999年12月3日我国实验室认可制度与亚太实验室合作组织(APLAC)的主要成员中的12个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2000年11月我国实验室认可体系又与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和南非、巴西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至此我国已与27个国家和地区中的37个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和经济贸易地区的实验室认可机构达成了互认协议。我国认可的实验室以及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校准数据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这意味着在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方面,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又向国际化的要求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