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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厂房抵押贷款,流程简单,让节约时间成本

价格:面议 2024-11-21 08:00:01 61次浏览

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区别于二手楼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所有权,而不是即将拥有。抵押房屋贷款需要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许的,要求抵押房屋贷款的用途专款专用,并接受贷款发放方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发现违规,银行有权追回贷款。

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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