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物施工图阶段的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根据拟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和论证。一般具体任务如下:
1)查明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基土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别、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评价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岩浅埋区覆盖层厚度及基岩风化层厚度、破碎程度;
2)查明拟建场地内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其特性,并对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作出评价;
3)查明场地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暗渠、暗塘、地下障碍物、防空洞、旧基础、孤石、甲烷等) 及分布范围,分析其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整治建议;
4)对基坑开挖的支护方法和降水措施提出建议,对开挖可能导致的岩土问题(如流砂、突涌等)进行预估,提供深基坑围护设计、施工所需的各种参数;
5)结合场地各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合理、经济的基础方案,并提供相应的设计参数。提供可供选择的桩基持力层以及相关的桩基设计参数;
6)对主体结构的抗浮措施就岩土方面进行评价,提供基础抗浮桩的方案建议;
7)评价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对拟建场地相应深度范围饱和土液化和软土震陷进行评价。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
8)评价成桩可行性,分析评价施工对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
地质勘查还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地热调查与地热田勘探、地震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地质勘查必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任务要求,本着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工作量,获得较多、较好地质成果的原则,选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等。这些方法或手段的使用或施工过程,也属于地质勘查的范围。狭义地说,在中国实际地质工作中,还把地质勘查工作划分为5个阶段,即区域地质调查、普查、详查、勘探和开发勘探。
勘察设计的重点内容:
1. 勘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勘察设计需要遵循经济性、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基本原则,同时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勘察范围和方法:勘察设计需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勘察的范围和方法,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环境勘察等方面内容。
3. 勘察报告编制:勘察报告是勘察设计的重要成果之一,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包括报告的结构、内容、格式等方面。
4. 勘察工作的质量控制:勘察设计需要严格控制勘察工作的质量,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勘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等方面。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
1、详细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地基土的类别、地层特征及分布规律,查明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提供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值。
2、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及其变化幅度,评价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以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3、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提供与抗震设计有关的地震参数,判别场区内饱和粉土及砂土的地震液化情况。
4、分析、论证地基基础方案的可行性,提供合理的地基处理方案,推荐可能采用的桩基计算参数,并估算单桩承载力。
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查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6、对该地质勘察区域提出岩土工程的分析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