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银行向业主(发包人) 出具的保证业主所支付的工程预付款用于实施项目的一种信用函件。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委托银行向业主出具的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笔工程预付款,及时用于实施项目的保证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担保,担保内容是C按合同约定向A支付的预付款确实在用于项目的实施)。担保银行应为业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约,业主可凭保函向担保银行索赔。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 投标保函的期限 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租赁保函根据租赁方式不同分为融资租赁保函和经营租赁保函。 1、融资租赁保函 融资租赁保函指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的规定,请求银行向出租人所出具的一种旨在保证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付款保证承诺。 2、经营租赁保函 经营租赁保函是保证申请人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动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而出具的类同信用证的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