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可用于任何项目中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的情况,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 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业主或买方为避免承包方或供货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约保函的优点 对承包方或供货方: 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对业主或买方: 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履约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履约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收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约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和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书面担保(一般由银行出具)。 投标保函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招标人为防止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撤标、改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方式。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见索即付保函是担保人凭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的符合保函条件的要求书(通常是书面形式)及保函规定的任何其他单据支付某一规定的或某一限额的付款承诺。该定义的含义比《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第2条(a)款的定义要略微广一些,该款定于应第三方要求而出具(相对于保函出具人为自己出具)的规定凭书面要求及其他规定单据付款的书面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