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亮化工程总体规划滞后。
没有规划或不按规划进行城市亮化工程设施建设,出现无秩序无控制地让城市亮起来的现象。
2.照搬照抄、盲目模仿。
有些城市在夜景照明过程中,不顾城市自身的特点和历史文化特色以及自身财力情况,盲目学习其它城市灯光建设的特点,简单模仿必然导致相互雷同,“千城一面”。
3.只抓节日,忽视平日夜景照明。
重视过节或重大政治活动时的夜景照明,无可厚非,但城市夜景照明绝不是仅仅为几个节日建设的,节日灯火辉煌,过后暗淡无光,不是城市夜景照明的目的,与“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相违背。
4.城市亮化工程忽视白天景观和。
有些夜景照明晚上是效果很美,但白天一看既不美观又与周围的环境很不协调,并且有的隐患。
LED灯都不是一次性的。春季将灯泡摘下后,冬天还是可以循环使用的。这样即节约资源,又为保卫环境做出了贡献。同时也希望大家重复利用资源,切勿造成浪费。
夜景灯光照明应根据城市规划统筹考虑。
城市夜景照明应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按总体规划,重点抓好反映一个城市特征的标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建设,不仅照明功能合理,而且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画龙点睛,成为城市形象的经典之作。
加强对城市亮化工程工作的管理。
管理工作对保持城市亮化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照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包括管理的科学化和管理的法制化。同时要利用现代化控制技术进行科学管理,不仅能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还能保证经济实用,以取代的效果。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