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值:评估标准可能会参考市场上类似厂房的销售和租赁价格,以确定厂房的市场价值。
设备和设施:评估标准可能会考虑厂房内的设备、设施和配套设施的价值,如机器设备、电气设备、供水供电设施等。
拆迁补偿费用: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政策,确定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费、设备设施补偿费等。
对于积极响应产业转移,协助拆迁或是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厂、不要求拆迁安置住房)的企业,有关部门一般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性补偿费,补偿金额一般以当地工业用地价格来确定,但通常不会高于市场价;
工业用地拆迁流程有哪些?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