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可分为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周转借款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流动资产计划占用额的范围内,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临时借款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原因需要超定额储备物资,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结算借款是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异地发出商品,在委托收款期间为解决在途结算资金占用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签借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要明确借款人的信息;
2、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
3、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偿还期限;
4、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
5、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6、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7、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
8、合同中的数字除了用阿拉伯数字之外还要用专用汉字表述出来。
签订借款合同首先,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完全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其次,借款采用书面形式以防日后发生纠纷,借款合同(协议)上应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数额、币种、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偿还日期、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