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不超过2万元。
贷款期限:小额短期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预期年化利率调整时,按合同预期年化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预期年化利率计息。
小额个贷的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个人做生意贷款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