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经营周转借款:用于支持企业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
临时借款:用于短期、临时的资金需求。
结算借款:在商品交易或服务提供过程中,用于解决资金结算问题的借款。
票据贴现借款:通过将票据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得现金的方式。
卖方信贷:卖方为了促进销售,向买方提供的信用贷款。
预购定金借款: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的定金。
专项储备借款:用于特定目的的借款,如储备原材料等。
借款利息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如果借款利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属于资本化费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该借款利息支出不属于资本化费用,不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企业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短期借款用途包括:
1.生产经营需要。如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等,向银行借款。
2.支付临时资金占用费。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向银行借款支付临时的资金占用费,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3.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如企业需要用短期贷款偿还长期债务,或进行财务重组等。
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