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一般情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身高和体重:符合招聘岗位对身体形态的要求。
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招聘岗位对视力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或色弱。
听力:听力正常,无耳聋。
心脏:心率正常,无心脏疾病。
肺部:肺部无异常,无肺结核或肺部感染等。
肝脏: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损伤等。
肾脏:肾功能正常,无肾炎或肾病等。
口腔:口腔黏膜正常,牙齿无缺失或损坏。
神经系统:无精神疾病或神经系统异常。
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排除恶性病变或传染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对教师编制体检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以当地教育部门或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您的体检结果。
3、体检时请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勿穿有金属扣子之内衣裤、勿携带贵重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
4、体检前一日晚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
内科
1. 心电图异常情况:窦性心动过速、频发期前收缩、室性期前收缩并呈二联律、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室内传导阻滞、QRS低电压、ST-T异常等影响专业岗位工作者及心电图不合格者需进行心脏彩超检查(加查项目不包括在体检套餐内,需要另外收费);
2. 心脏杂音按三级医院心脏超声及心电图评估;
3. 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含狼疮)、免疫系统疾病等影响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不合格。
科室项目
1.心电图
检查心脏常用的方式。心电反应性疾病检查尤其对心律失常是准确的诊断方法,对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如低血钾和甲亢也有一定的诊断意义。
2.胸透
心、肺、膈疾病检查
3.以下任选一项
A.内科
心、肺、肝、脾、胆囊、神经系统检查等
B.眼科
视力、眼睑、结膜、眼球、色觉、眼底、裂隙灯检查等。其中通过裂隙灯检查可以发现全身其他部位病变所引起的眼底变化。如:糖尿病、高血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