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贷款,是指区别于现行消费贷款、用来满足城乡居民个人创业需要而发放的小额度信用贷款。从贷款金额来说,属于小额贷款;从贷款性质来说,属于信用贷款,不需抵押担保;从贷款对象来说,是城乡居民个人,而不是现有企业.
从贷款用途来说,属于创业贷款,区别于现行的消费贷款;从贷款名称来说,属于小额信贷的别称,是符合国情的中国化称谓;从扶贫效果来说,它的扶贫效率、覆盖面、经济效益、贷款回收率、资金周转率快,可使国家的扶贫资金发挥的作用。
创业贷款可以解决城乡百姓就业问题,变受雇就业为自我创业,进而激发人的创造潜能。提供持续的信贷服务,可以有效地防贫后再出现返贫现象。创业贷款,旨在突出和鼓励自我创业的就业形式,以区别于受雇就业形式下的个人消费贷款。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员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非本人创办经营实体就业的本地户籍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且营业证照注册时间或网店创办时间在以后;对经营实体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投资人申请本贷款,其在该企业所占须在30%以上;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以相同范围、性质的经营项目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