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广州代开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费用公开透明

价格:面议 2024-11-13 04:43:01 127次浏览

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

假冒、变造、“克隆”承兑汇票的识别:

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五照: 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作为承兑银行,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汇票,排除假银行承兑汇票的可能,主要审查:

(1)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单处签章。

(2)委托收款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的出错,直接导致了承兑的不能解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及相关法律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519007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