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实际的用款人)不一定是产权人,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三方的房屋来做抵押物,前提条件是房屋产权人自愿同意并出面办理。通常是直系亲属间的房屋都可以办理借抵,遇到大额资金需求时,办理更灵活。
目前房屋抵押贷款私人资本市场需要擦亮眼睛,各个群体都有。很多借款人表示:在找这些人办理时,提前收取了一定的上门费或检查费。在我们看来,这是不合理的。如果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出借人是不能提前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借款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直接拒绝!
如果持有的房产不是全款房,并觉得提还房贷麻烦时间不够的,可以选择房产二次抵押贷款。房屋的产权要清晰,不涉及任何经济纠纷和产权纠纷。典型的就是离异后没有确权或者父母留下的,一般这种情况出现记得去公证处,处理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