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职工因病需要休假的,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的证明,交由企业审核批准。
开出院证明须知
1、住院证明一般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出院证明。
2、现在电子病历都会给别人保留一段时间,去打印病历时,会把出院证明打出来。
3、如果是手写的病例,可以找主治医生,说明原因后再写一份。
4、只要住过院,医生就一定会给开住院证明。但有时不要,医生就不给。
开具诊断证明须知
1、需开具各种报销用诊断证明者,患者本人携带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 挂号 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 门诊大厅综合服务台加盖医疗保险诊断证明专用章。
2、需开具诊断证明的患者,患者本人携带相关介绍信、病历和各项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MRI片等),门诊办公室(门诊二楼)办理相关手续,挂号到相应科室找医生开具,患者持病历,门诊办公室审核后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3、诊断证明书只书写疾病诊断,不描述受伤原因、处理意见等描述。
4、凡属纠纷、交通事故、病退、低保等的诊断证明书,患者须持公安部门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特定证明信、所属街道办事处(大队、居委会)或公安部门结案书,由指定或符合资质的医生填写。
5、急诊医生原则上不开具诊断证明。
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