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出书网——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类学术专著征集馆员评职称出版,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
[1]《公共图书馆服务***之路》
[2]《高校图书馆精细化***与应用》
[3]《数字时代图书馆***问题研究》
[4]《高校图书馆***阅读推广》
[5]《图书馆古籍整理***工作研究》
[6]《***图书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7]《数字***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
[8]《创新***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
西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学术著作)
第三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在全区图书资料专业岗位上从事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阅读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古籍文献保护、综合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文献资源建设与服务。主要指文献采编、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借阅服务、阅读指导、参考咨询服务等。
第二条 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和研究馆员。
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六条 研究馆员能力业绩条件(学术著作)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或作为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的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2.独著并公开出版高水平本专业著作1部;或合著并公开出版高水平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内容占全书的60%以上。
3.独立翻译并公开出版图书资料相关学术译著,翻译汉字20万字以上。
4.主持编写并公开出版高水平的本专业二、三次文献2部以上,在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第十七条 副研究馆员能力业绩条件(学术著作)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3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2.独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或合著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完成字数在3万字以上。
3.主要参与翻译并公开出版图书资料相关学术译著,翻译汉字10万字以上。
4.主要参与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二、三次文献2部以上,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第十八条 馆员能力业绩条件(学术著作)
(三)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发表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 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完成字数不少于1万字。
3.参与完成本专业二、三次文献编写。
第十九条 助理馆员能力业绩条件(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