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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种设备资质办理,专业诚信

价格:面议 2024-11-23 07:06:01 355次浏览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4份 ;

2、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 1份 ;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4、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份;

5、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1份 ;

6、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1份 ;

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委托检验、检测协议) 1份。

换证单位还需提交: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2、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3、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3) 提出本次申请前,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 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5) 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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