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生产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具有能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具有能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面具、长管面具;
3、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4、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国内代理商、进口商及其他单位LA认证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有与产品制造商签订的有效合法的委托协议或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
3 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 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及健全的管理体系
5 销售人员必须熟悉所销售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方法。
LA认证标识规格与适用范围:
1.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冲击护眼具:18mm(包括编号) x 12mm
2. 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27mm(包括编号) x 18mm
3.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导电鞋、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防砸安全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膜压靴、防穿刺鞋、电绝缘鞋:39mm(包括编号) x 26mm
4.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69mm (包括编号)x 4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