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生产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3、具有能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具有能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6、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条件。
呼吸护具类LA认证、LA劳安认证产品范围: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LA劳安认证,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LA劳安认证,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LA劳安认证,长管呼吸器LA劳安认证,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过滤件)LA劳安认证,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LA劳安认证
国内代理商、进口商及其他单位LA认证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有与产品制造商签订的有效合法的委托协议或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
3 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 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及健全的管理体系
5 销售人员必须熟悉所销售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方法。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特种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特殊保护作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普通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劳保鞋等。常见的特种劳保用品有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冲击面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