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LA认证标识采用古代盾牌之形状,取“防护”之意。
(二)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动安全”之意。
(三)“xx-xx-xxxxxx”是标识的编号。LA认证编号采用三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编号方法编制。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年份;第二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生产企业所属的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进口产品,第二层的代码则以两位英文字母缩写表示该进口产品产地的国家代码);第三层代码的前三位数字代表产品的名称代码,后三位数字代表获得LA认证标识使用授权的顺序。
(四)参照《安全色》(GB 2893-2001)的规定,LA认证标识边框、盾牌及“安全防护”为绿色,“LA”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
申请时间及程序所需周期如下:
生产企业报送材料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初审:自收到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出受理通知书(未通过初审的,要求重新填写或补充)
技术审查:10个工作日以内,技术审查合格,发现场评审通知书(不合格的,30日之内整改、复审)
现场评审:发评审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评审时间2-3天。
封样:申请单位5日内将样品寄往检验机构
样品检验:检验机构进行样品检验(一般60天以内)
综合审查:劳安标志管理中心自收到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审查。
发证:综合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该产品上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并予以公告。
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即劳安认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LA认证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认证)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LA认证)的凭证。
特种劳保用品是指在劳动作业生产过程中对人体起到特殊保护作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与之对应的是普通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劳保鞋等。常见的特种劳保用品有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冲击面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