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证书:
1、申请提交资料;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附属型企业还需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
4、产品涉及的相关标准(国标、行标),及内部技术规程、控制规程、工艺规程及重要物料等资料;
5、零部件、标准件、外协件、外购件等零件汇总表;
6、企业相关的管理制度、产品说明书、出厂文件合格等资料文件;
7、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产品图片、产品设计图等资料;
8、资料确认及实地审查。
防静电服LA安全标志认证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由图形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编号构成,劳安标志由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受理与核发。
生产防静电工作服的企业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LA安全标志的防静电工作服;购买的防静电工作服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静电工作服LA安全标志认证就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也称为"劳安标志认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定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性能符合标准、行业标准,通过安全中心评审认可后发放“LA"安全标志并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在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后所生产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加施应牢固耐用。
呼吸护具类LA认证、LA劳安认证获证单位应每年参加年度审核。年度审核分为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两种形式。
呼吸护具类LA认证、LA劳安认证获证单位在换证年度之前的每一年度均应通过安全标志管理平台提交年审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安标中心组织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年审标签;审核不通过的,撤销安全标志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