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设计支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支护结构设计均应满足强度和变形计算以及土体稳定性验算的要求;
(2)基坑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因土方开挖、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土体的变形计算;
(3)高地下水位地区设计等级的基坑工程,进行地下水控制的专项设计。
基坑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2 基坑设计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计算;
4 地下水控制设计;
5 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
6 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通过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监测,了解基坑降水和开挖过程中对其影响的程度,做出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性的评价。
基坑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应包括对支护结构和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并提出各项监测要求的报值。 随基坑开挖,通过对支护结构桩、墙及其支撑系统的内力、变形的测试,掌握其工作性能和状态。
3、水文地质试验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获取各种所需要的参数,给计算矿山涌水量和评价地下水资源等工作提供较为详细的资料,其中为经常用到的是抽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