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细则 取得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活动。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 注册资本、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3、技术负责人、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 4、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5、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6人以上,其中高压电工2人以上,特种电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培训工作,管理人员1人以上 7、固定经营场所总面积400平方米以上,各类专业试验室和试验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试验设备 8、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整理资质办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资质信息卡 企业在办理资质之前,必须先获得资质信息卡,然后才能开始在网上进行资质申请。如果资质信息卡遗失,必须及时进行补办,否则会对后续的资质升级和资质延续造成很大影响。 资质办理人员 年龄限制:除特殊规定外,用于资格认定的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等不得超过60岁的年龄限制;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指负责该技术的人员,曾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参与过电力项目。
代表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5 项中的2 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 万千瓦以上; 2、单机容量60 万千瓦机组,或2 台单机容量30 万千瓦机组,或4 台单机容量20 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 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 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 公里; 5、33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 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