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等级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按照国家标准,根据木材的缺陷情况对各种商品木材进行了等级划分,通常分为一、二、三、四等。结构和装饰用木材一般选用等级较高的木材。对于承重结构用的木材,又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88)的规定,按照承重结构的受力要求对木材进行分级,即分为I、II、III三级,设计时应根据构件的受力种类选用适当等级的木材。例如承重木结构板材的选用,根据其承载特点,一般I级材用于受拉或受弯构件;II级材用于受弯或受压弯的构件;III级材用于受压构件及次要受弯构件。
尽管当今世界已发展生产了多种新型建筑结构材料和装饰材料,但由于木材具有其独特的优良特性,木质饰面给人以一种特殊的优美观感,这是其他装饰材料无法与之相比的。所以,木材在建筑工程尤其是装饰领域中,始终保持着重要的地位。但是,林木生长缓慢,我国又是森林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这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需用大量木材,形成日益突出的矛盾。因此,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经济合理地使用木材,做到长材不短用,优材不劣用,并加强对木材的防腐、防火处理,以提高木材的耐久性,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应该充分利用木材的边角碎料,生产各种人造板材,这是对木材进行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
旋切微薄木花纹美丽动人,材色悦目,真实感和立体感强,具有自然美的特点。采用树根瘤制作的微薄木,具有鸟眼花纹的特色,装饰效果更佳。微薄木主要用作高级建筑的室内墙、门、橱柜等家具的饰面。这种饰面材料在日本采用较普遍。
此外,建筑室内还有一些小部位的装饰,也是采用木材制作的,如窗台板、窗帘盒、
踢脚板等,它们和室内地板、墙壁互相联系,相互衬托,使得整个空间的格调、材质、色彩和谐、协调,从而收到良好的整体装饰效果。
木材在加工成型材和制作成构件的过程中,会留下大量的碎块、废屑等,将这些下脚料进行加工处理,就可制成各种人造板材(胶合板原料除外)。常用人造板材有以下几种:
胶合板是将原木旋切成的薄片,用胶黏合热压而成的人造板材,其中薄片的叠合必须按照奇数层数进行,而且保持各层纤维互相垂直,胶合板层数可达15层。
胶合板大大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其主要特点是:材质均匀,强度高,无疵病,幅面大,使用方便,板面具有真实、立体和天然的美感,广泛用作建筑物室内隔墙板、护壁板、顶棚板、门面板以及各种家具及装修。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是三合板和五合板。我国胶合板主要采用水曲柳、椴木、桦木、马尾松及部分进口原料制成。
纤维板是将木材加工下来的板皮、刨花、树枝等边角废料,经破碎、浸泡、研磨成木浆,再加入一定的胶料,经热压成型、干燥处理而成的人造板材,分硬质纤维板、半硬质纤维板和软质纤维板三种。纤维板的表观密度一般大于800kg/m3,适合作保温隔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