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中国商标法律对中国企业办理商标事务是否委托代理采取的是自愿原则,而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采取的是强制原则。做出这种规定的原因主要有两条:,本国国民没有语言上的障碍,而外国人则不同;第二,本国企业一般设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部门和人员,他们比较熟悉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而外国企业一般对申请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够了解。因此,从维护主权国家的尊严,保护外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标法律事务的质量和提高商标注册管理机关的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一般国家都对外国申请人规定了强制委托代理原则。如美国商标法规定,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在美国的商标代理人代理商标事宜。俄罗斯商标法规定,俄罗斯国民可以委托在俄罗斯专利局登记的专利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注册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务,不在俄罗斯居住的外国法人或自然人要取得商标注册,应通过在俄罗斯专利局登记的代理人办理。
第四、节省费用。
虽说委托代理机构需要支付其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它还是经济的方式。申请人专程去北京办理,差旅、食宿费起码是一笔必不可少的开支。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业知识,在注册的各个环节花“冤枉钱”在所难免。假如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小疏漏而被驳回,那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以及加入WTO后,国内市场向国外开放,中国广大企业、经济实体和消费者品牌意识逐步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更是迅猛发展。这些大大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代理的需求。可以说,知识产权代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崛起、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凸显以及大量智力成果产生而快速发展的新型服务行业。